【三助】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访问量:12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工作。研究生院接受学生申请并展开认定,符合条件的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读全日制且经济困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经济困难主要指以下几种类型:

1.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一方亡故)、父母离异但无法正常获得抚养费;

3.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年治疗的自费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16%;

4.家庭中另有兄弟姐妹同时在各学段就学,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5.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严重事件;

6.父母残障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学生本人残障;

7.农村五保户、建档立卡困难户、低保户、特困供养等;

8.其他特殊或突发事件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在以上情况中,对中西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的学生可以优先照顾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请将《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后认真填写并附相关证明的纸质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部分内容不得由本人填写,其中“导师意见”、“研究所意见”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导师研究所负责人完成填写,“推荐等级”和“研究生院意见”两栏无需填写。

2. 申请表请于20231211(周前交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组织班委填写“班委意见”20231215(周前交至分部2号楼909办公室李桐潇老师处届时将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审核完成困难等级评定如班长本人申请困难补助,“班委意见”由其他班委填写,不得由班长本人填写。

其他事宜

学生在填写申请时,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各班班委应认真了解申请人情况,结合申请人到校后的生活情况进行评定,严格审核。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桐潇(邮件:ltx@sass.org.cn / 电话:021-54908190

 

附件: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pdf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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