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费减免考核办法(修订)》的规定,请各研究所(中心)对2006和2007级全脱产博士研究生进行减免培养费的考核。应根据学生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参加组织活动等情况,确定减免额度,拉开档次,切忌平均主义;对表现一般的学生应少减或不减,宁缺毋滥,以鼓励和激发博士生奋发向上的钻研精神。考核和减免额度由各研究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本次培养费减免的计划额度(按每个研究所、中心博士生培养费缴纳总数的60%)为:经济所14.04万元(其中2006级2学年共4.68万元,2007级3学年共9.36万),世经所10.14万元(其中2006级2学年共7.8万元,2007级3学年共2.34万元),部门所10.92万元(其中2006级2学年共6.24万2007级3学年共4.68万元),邓中心2007级3学年共4.68万元。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2006级和2007级博士生在研究生部“培养工作”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培养费减免申请表》,并于12月19日(周五)前交到研究生部2号楼104室培养办侯伟东老师处。各研究所(中心)于12月26日(周五)之前将考核意见报研究生部培养办,研究生部审核同意并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公布减免名单和额度。
根据我院的有关规定,博士生应在每学年开学注册时缴纳培养费,博士生培养费减免考核于第三学期期末进行,凡获得培养费减免的博士生,在第五学期开学后一并缴费,并依据第一学年缴费数额,多退少补。
联系人:侯伟东(研究生部培养办)
联系电话:53839978-218或53833598
研究生部
200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