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0访问量:1106

各位二年级研究生:

    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若干规定》,现将2010年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形式的纪律处分;积极参加院、所(中心)、研究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2、已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必修环节,达到所修学分要求并成绩优良,其中公共学位课程每门必须在70分以上,专业学位课及选修课每门必须在85分以上,英语已取得CET6级证书
3、毕业(学位)论文初稿已经导师审阅并初步通过。
二、申请程序和时间
1、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同意、研究所(中心)领导批准,于4月29日前报研究生部培养办和研究生部领导审核,最后经院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
2、办理提前毕业手续时,研究生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上海社科院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doc
(2)《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业成绩表》(研部网站学生下载中有)
(3)完成的毕业(学位)论文初稿及导师意见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
2、研究生提前毕业后,必须按照提前规定的毕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

                                  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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