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4访问量:4431

各研究所:

    本学期开始,我院试行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负责人(主编)应为我院资深研究员,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多年研究生教学经验。

    2、申报教材应是我院科研人员主编的用于我院研究生教学的基本教材。新编教材申报建设应有较完整的讲义,修订教材申请建设应为教学实践中反映较好,有修订价值的书籍。

    3、教材建设的课程主要是主干基础课(已连续开设3年及以上),应结合最新的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基本要求进行编写,体现我院学科优势和特色,尤其鼓励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二、申报、评审流程

    1、申报负责人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一),并提交完整的教材讲义(或正式出版的教材),于 5月13日前交所在研究所初审,各所于 5月 16 日前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各所提出推荐意见,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材进行评审,并确定立项名单。

    3、经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名单,并给予经费资助。

 

    三、立项管理

    1、立项教材以项目制进行管理,由研究生院与教材负责人签署教材建设目标合同。

    2、各研究所对立项教材进行日常检查与管理,确保教材建设保质按时完成。

    3、立项教材,应按立项项目名称和内容来编写和出版,不得随意更改名称和内容。如确实需要变更名称,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并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

    4、教材立项后应在两年内出版。出版后,负责人应提交样书(2本)和出版合同复印件(1份)到研究生院存档。

 

    四、经费资助

    1、每本教材建设经费为5万元。

    2、教材建设经费分2次发放,立项后发放2万,正式出版并提交样书后支付剩余3万。

    未尽事项请联系研究生部培养办:

    联系人:王晓丰

    电话:64871551,64862266-14102;邮箱:wxf@sass.org.cn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4年4月23日

附件一、上海社会科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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