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2访问量:4676

2016级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各相关研究所: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开题报告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现将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过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格考试,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者,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2、相关博士研究生须于2018年1月7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在“培养”栏目下的“培养过程”中进入“开题报告”页面并填写相应内容。

      3、导师在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系统内提交开题报告后,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在“学生”栏目下的“过程管理”中找到“开题报告”页面,点击“查看”并审核指导研究生的开题报告。

      4、相关导师审核后,请研究所教务秘书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在“过程”栏目下的“过程管理”中找到“开题报告”页面,并点击“查询”按钮查看本所通过导师审核的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名单。填写“开题报告简况”下的报告时间及地点,“评审专家”下的专家信息。填写完成后,通知相关研究生下载并打印开题报告,以事先送交开题报告专家评议小组成员。各相关研究所须于2018年1月26日前完成本所二年级博士生的论文开题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上交的开题报告须经开题报告会评审成员、所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5、为了规范我院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工作,加强学位管理工作,研究生院将委托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参加各所的开题报告会。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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