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

发布时间:2020-02-11访问量:5217

 

沪社科院生[2009]12号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规定

 

 

第一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开题报告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和我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开题报告规定。

第二条  学位论文选题的基本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以下简称“选题”)应基于本学科的知识和理论,研究的内容在学术上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在理论意义、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准。

(二)选题应密切结合实际,关注党和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难点问题,能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

(三)选题要适合本人的学术能力、特长和完成研究的实现条件,发挥导师的学术指导专长。

(四)选题由研究生自主和导师或导师组指导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第三条  开题报告的时间

(一)研究生在系统搜集查阅文献资料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手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网上下载),经导师或导师组同意,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二)硕士生应于第四学期末、博士生应于第三学期初完成开题报告。研究生可以根据学业情况,书面申请提前或延长开题报告时间,经导师和所在研究所的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提前和延长一般均不超过一个学期。

(三)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获得导师或导师组的同意,不能进行开题报告,并要按导师或导师组的意见进行修改,在三个月内再次提交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获得导师或导师组的同意,应按考核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条  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字数硕士生不少于3000字,博士生不少于5000字,其内容大致如下:

(一)选题依据。选题的背景及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综述。国内外在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三)研究方案。开展选题研究工作的基本设想,包括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内容、拟解决的问题、创新之处和预期研究成果。

(三)论文大纲。撰写论文的框架结构和三级标题。

(四)研究基础。参加的研究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已发表的科研成果。

(五)参考文献。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目录。

第五条  开题报告的工作程序

(一)以3-5名本学科副高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开题报告专家评议小组(可由导师组成员组成),其中博士论文开题报告专家评议组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设主席1人,导师本人可担任成员,但不能担任主席。对跨学科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组,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报告人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手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事先送交开题报告专家评议小组成员。

(二)开题报告会要公开进行。博士开题报告会应提前一周以公告形式公布开题报告的题目、报告人、时间和地点。

(三)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家评议小组主席主持。报告人自述时间,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5分钟,博士研究生不少于30分钟;专家提问和评议时间不少于30分钟。开题报告会应设秘书1人,负责会议材料的收发和会议记录。

(四)开题报告的会议议程与论文答辩议程基本一致。

(五)开题报告的结果为“通过”和“未通过”。专家评议小组审议开题报告是否通过的主要依据是:

1、研究生了解掌握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国内外学术动态的情况,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理论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以及理论和社会研究价值。

3、论文选题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基本思路是否清晰,文字表达是否通畅。

4、论文选题参考文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六)开题报告专家评议小组根据选题、研究能力、答辩情况,提出评议意见,采取无记名表决方式决定评议结果(通过、未通过、重新开题或终止培养),由主席签名。开题报告表决,以2/3(含)以上同意为通过。

(七)开题报告完毕后,教务秘书应将会议记录和报告人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手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交研究生部归档保存,研究所和导师应保留研究生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手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便检查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条  通过者进入论文写作阶段。未通过者,经专家评议组同意,硕士生可在3个月之内、博士生可在6个月之内重新进行开题。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不再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由研究所(中心)向研究生部提出终止培养的报告。

第七条  开题报告通过后,不得擅自变更学位论文选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题,应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报告,经导师或导师组签署意见,研究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研究生部备案,可另做开题报告,变更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变更后仍不能如期进行者,终止学位论文的写作,按我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抓好开题报告工作是提高研究生论文质量的前提,各研究所(中心)应切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第九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2009年9月25日    

  

 

 

主题词: 研究生  学位论文  开题报告  规定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2009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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