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2023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及申请材料盖章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访问量:2227


各位毕业生:

现将我校2023年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申请材料盖章要求予以说明。

 

*重点关注

1、今年我院毕业生申请材料可免除申请办法中所列申请材料的第6、7、9、10项。

2、办理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先签订就业协议

3、就业推荐表仅作为申请所需材料,其内容不影响落户申请,非必要无需更改换新!

 

   一、上海户籍申请流程

步骤

内容

注意事项

1材料准备及审核

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就业办进行相应要求的签字、盖章
详细盖章说明见第二部分

请按个人信息表内容顺序先完成材料前期部门盖章: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就业办盖章

研究生院盖章审核前请务必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材料交用人单位

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及《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第二联:办理相关手续)、《成绩单》等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处

今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材料可免除申请办法中所列申请材料的第6、7、9、10项

3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等待落户审批结果

 

 

   二、申请材料盖章说明

请仔细阅读关于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pdf注意,今年通知中提到“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一条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现对其中须由研究生院审核盖章的申请材料做以下说明:

所有申请材料上的毕业生信息,请与上海市学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www3.firstjob.com.cn/pros/identity/student.action上的毕业生信息保持一致。如毕业前信息有变更,请及时在这一平台修改,以免耽误户籍申请、本市居住证办理等。详见通知:【就业】2023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核对的通知

序号

名称

说明

1

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doc


填写模板-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pdf

1.仔细阅读填写须知后填写,相同内容应与海市学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信息保持一致,不可涂改、损坏等。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必须毕业生本人亲笔签名可使用电子签名。

2.生源地不得为上海。
3.“学习成绩评定”一栏中,专业名称与代码必须填写并与上海市学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信息一致,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成绩等级由学校培养办老师勾选签名,并加盖培养办公章。成绩评定未勾选或涂改,视为四级。

*专业信息和代码情况可在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栏查询

培养办盖章签字可至2号楼910办公室

4.“学校推荐意见”由学校就业办填写并盖章。

5.个人信息表如因填写错误等原因重新盖章,需退还原表后方可办理

2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1.学校就业办盖章

2.毕业年份必须为2023年。生源地不得为上海。

3.论文、奖励荣誉内容无审核要求,无需更新。

详见通知:【就业】2023届毕业生制作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3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需要学校就业办鉴证盖章。

2.合同期必须为一年及以上(如未填写,需在改动处单位盖章)

3.生源地不得为上海。

4.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4

成绩单

学校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出来即可,无需再加盖印章

地点:分部1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4楼连廊

如打印中遇到问题,可联系2号楼910培养办。

申请材料要求如有变动,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23 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 月31日(工作日),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3年12月29日(工作日)。


   四、就业办联系方式

曾庆椰  

地址:分部2号楼910办公室

联系方式:021-54908185,zqy1208@sass.org.cn

就业办盖章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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