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林喆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

发布时间:2006-11-13访问量:598

 

      2006年10月27日上午,中央党校林喆教授应邀在研究生部四楼多功能厅作了题为“权力与权利概念的辨析”的报告,报告会由上海社科院副院长沈国明研究员主持,有百余名研究生聆听了这场报告。

      林喆,1989-2001任职于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199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1年调到中央党校,现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人权研究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法哲学、法理学和法史学。

      作为曾经的上海社科人,报告之前,林喆教授表达了自己对上海社科院的怀念之情,一下子拉近了与研究生们的距离。

      林教授首先分析了权利的概念和演变,她指出了权利由天赋权利――道德权利--习惯权利――法定权利――现实权利的演变过程,并且提出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表现为公民在享有一项权利时必须履行不超越这项权利界限的义务和主体履行义务的同时有拒绝履行超越这一义务界限的权利的观点。她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生动地分析了“一元钱官司”和“私了案件”,并指出在现在的伦理社会、熟人社会中,法律诉讼是一把剪刀剪断了人间的亲情。

      随后,林喆教授对权力的概念及内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她认为权力是一种意志强加于他物使之产生压力继而服从的能力,权力是一种外在型的能力并且具有可交换性和不平等性。她还特别强调权力一旦失去制约便会发生变异进而走向腐败。

      对权利和权力概念的辨析之后,林教授提出了法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的论点,并进一步论证这一命题下四个相互联系的环节:其一,在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中以何者为本位;其二,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否具有同一性(或统一性);其三,协调二者的中介、手段或条件是什么;其四,什么样的制度是解决二者冲突的最佳制度,严谨而精彩的论证将整个报告会推向了高潮。

      报告结束后,沈国明副院长对林教授的报告给予了点评和高度的评价,广大研究生也一致认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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