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06-11-15访问量:4697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基本条件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能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其整体学术水平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处于前列;学术队伍中有若干名60岁以下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并有一定数量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学科、专业点的几个主要研究方向均有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学术带头人中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至少有1位具备了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水平和能力。

      二、科学研究

    有较宽的学科研究领域和较好的科研基础,有3个以上相对稳定的主要研究方向,其特色突出,优势明显。

    科研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面向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学术水平较高,贡献较大,在国内同一学科中居于先进行列,并在国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近5年来科研成绩显著,有较多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或取得较多的重要的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工程技术和实践性强的学科、专业,其科研工作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直接贡献。

目前承担有较多国家、省部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价值、学术水平较高的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三、教学与人才培养

    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比较丰富的培养研究生的成功经验,培养质量比较好。能够开设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合理,能够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最新成果。

    四、工作条件

    有培养研究生的实验室和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具有及时获取开展研究工作所需信息的技术和设备,有必要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需要。

       五、相关学科条件

    学科、专业点所在一级学科或与其紧密相关的其他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力量,已有硕士学位授权覆盖的学科面较宽。具备按宽口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条件。

       六、管理工作

    研究生考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