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8访问量:719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及09年毕业研究生:

为落实我院06年研究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我院09年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现将09年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中关于开题报告、论文写作、答辩等的时间规定及事项告知如下,望大家早作准备,遵照执行:

   1、所有2009年毕业研究生请从院网“研究生教育”下“学位工作”中下载《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申请表》(见附件1)及《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2),申请表和该选题报告须于2008年9月27日完成,并交到研究生部学位办。学位办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认是否有资格进入论文选题及写作。对不符合资格及逾期完成者,一律延期至2010年毕业及申请学位。

2、2009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于2009年4月15日经导师审阅后,完成最后定稿工作,并将论文电子稿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同时领取答辩材料及论文盲审抽检号,经确认论文格式无误后印刷成册(学位论文具体上交时间、地点及印刷方式,学位办将另行通知)。若确有特殊原因需缓交,应由导师出具意见,在不影响评阅、答辩及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时进行的情况下,经所分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部分管院领导批准。

3、各所必须在2009年5月25日完成2008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4、各所须于2009年6月5日完成所一级的学位评定会议,并将本所学位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交研究生部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本学年毕业和学位的申请。

5、院学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和毕业典礼将在2009年6月下旬召开。

7、论文格式详见院网“研究生教育”栏目下“学位工作”一栏中“论文格式”,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写作、印刷;若被抽中参加盲审,须即时上交论文。

   

 

                         上海社科院学位办

                          200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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