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职责

发布时间:2009-02-13访问量:1341

1、审核和受理本院毕业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和学位申请;

2、协助各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3、承担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本院学位质量评估的组织工作;

5、负责有关学位工作的数据统计及向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和上海市学位办公室上报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人员信息;

6、填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7、负责各研究所申报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及硕士、博士生导师的报批组织工作;

8、办理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其它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64871770

联系人: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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