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周六)下午1:30由上海法学会主办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承办的上海市经济法商法研究生沙龙研讨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淮海中路622弄7号)101会议室隆重举行。本次沙龙的主题为“资本市场与企业法制”,参考的议题是“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融资法律问题研究”,来自沪上近10个高校的法学院的30名研究生代表以及著名民商经济法专家围绕金融法制完善进行了探讨。
沙龙由上海社科院法学所07级民商法硕士林圻同学主持。会议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由本次沙龙的承办方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助理杨鹏飞研究员致辞,他在致辞中对来自不同院校的青年学生和专家前辈的远道而来表示感谢,他借此机会简要的介绍了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情况,并预祝本次沙龙圆满召开。
接着,会议按照事前准备的议题由相关同学发言。
第一个议题是“并购贷款的法律风险控制”,来自华东师范大学的王向前同学、华东政法大学的徐程程、上海社科院的王忠龙分别上台发言,就并购贷款中的重要问题阐述了各自的理解。
王向前同学的发言题目是《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的法律风险控制》,她认为并购贷款实施需近一步控制法律风险,一是要将并购贷款业务集中于国有大型企业的并购重组,二是商业银行明确法律地位,作为并购贷款顾问,参与并购业务的选择,三是合理设置和处置贷款抵押物,四是发挥产权交易机构在并购贷款中的作用。
徐程程同学的发言题目是《风险与怪圈——并购贷款之股权质押》,他从经济学分析的角度阐述了股权质押不同于一般普通贷款股权质押,尤其是商业银行、借款企业(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之间因为时间差而僵持的怪圈困境,最后作者指出产权交易机构的参与可以解决怪圈和困境。
王忠龙同学的发言是《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风险及其预防》,他分析了并购贷款担保中出现的种种风险,包括一般股权质押风险、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目标公司资产抵押的风险、目标公司公司担保的风险,并就如何化解各种风险作了一一剖析。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韩长印院长对三位同学的发言一一进行了点评,他对青年人员初生牛犊不畏虎的精神表示赞赏,对他们写作体现出来的独立思考表示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他们的一些不足。
接下来,来自上海财经大学的弓宇峰和上海社科院的冯颖同学带来自己准备的其他议题进行了讨论,弓宇峰同学的题目是《跨境银行中的存款保险问题研究》,作者从此次金融危机中的冰岛Landsbanki 银行和英国分行的Icesave存款争议出发探讨了跨境银行存款模式及其改进。冯颖同学的发言是《内资并购中目标企业分立合并派生型资产的债务风险》,作者从各国公司分立的概念着手分析,把公司分立分为复杂分立和简单分立,指出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简单分立进行规定,对复杂分立尚未涉及,仅有的规定只是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2003年出台《关于企业改制的规定》中的第6条规定。作者分析了企业分立合并中的派生型资产债务风险,进而就立法上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三个议题是“创业板的法律问题分析”来自上海大学法学研究生倪闻竹、华东师范大学的周印和党琳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的肖刚同学分别上台就自己的论文进行了介绍。
倪闻竹同学的题目是《进入创业板时代前的法律思考》,作者通过对企业、证券公司、投资者等创业板受益者的分析,揭示了创业板制度在进入的门槛、监管制度、退出机制、普及教育等亟待完善之处。
周印和党琳两位同学的发言题目是《关于我国创业板市场准入制度的探讨》,作者从创业板的功能、兴起的原因以及世界上主要创业板市场的对比并结合我国创业板上市的特殊性,认为我国创业板准入条件是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的,是比较科学的。
肖刚同学的论文题目是《浅析金融危机下创业板市场的和融资环境构建》,作者创造性的将创业板市场融资与和谐社会的理念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认为创业板融资与和谐社会的民主法治的统一,公平正义的统一,诚信友爱的统一,充满活力的统一,安定有序的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统一。
接着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吴弘教授进行了点评,他认为几位同学的写作抓住了我国创业板市场法律制度的要害,显示了理论创新的勇气。同时他借此机会对上海金融中心的法制建设发表了看法。
整个沙龙不知不觉就度过了3个多小时,最后来自上海社科院的张国炎老师作总结发言,张老师在发言中回忆了自己的导师徐开墅前辈对自己的指导经历,勉励同学们多读书、多思考。张老师进而指出学术沙龙是一个同学们自身锻炼的很好的机会和平台,希望同学借此机会更还的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最后主持人宣布下届上海商法经济法研究生沙龙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双方进行了会徽的交接仪式。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上海商法经济法研究生第八次学术沙龙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闭幕了,但是我们完全有理解相信广大青年学子在学术追求的道路上将越走越宽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