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逸思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09-12-02访问量:1254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性,设“上海社会科学院逸思奖学金”,对学业优秀的研究生予以奖励。

      一、奖学金等级

      一等奖  5000元  1%

      二等奖  2000元  9%

      二、奖励对象

      全体在校二、三年级研究生。

      三、学业条件

      1、一等奖:学习成绩优秀;在甲类或乙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主持(或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项目已通过鉴定。

      2、二等奖:学习成绩优良;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已通过鉴定。

      四、评审程序

      1、每年10月研究生部下达评审通知。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向全班会议汇报学习和科研情况。

      3、全体参评同学或班委会确定候选人。向研究生部学工办提交申报材料。

      4、学工办审核,报研究生部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5、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它

      1、学业条件以上一个学年为限。

      2、科研成果署名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或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3、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在职研究生不参与一等奖的评选。非在职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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