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开题报告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现将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位论文文献综述经导师组评定及格者方可进行开题报告。
2、2009级硕士研究生须于2011年5月15日前完成论文开题并将开题报告上交研究生部学位办,逾期自动顺延一年申请学位。
3、开题报告请从研究生部网站学位工作中开题报告栏下载。
4、上交的开题报告须经选题报告会评审成员、导师、所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5、为了规范我院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工作,加强学位管理工作,我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参加各所的开题报告会。
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