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研究生;
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已告知各所学秘老师,由学秘老师告知学生本人和导师。
按照我部学位论文规定:
1.总文字复制比小于或等于10%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和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自行修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总文字复制比大于10%且小于50%的学位论文,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后申请复检,复检通过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总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50%的论文,将延期至2012年答辩。
具体复检时间为4月15日。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