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研究生:
1、学位论文的印刷必须严格遵照我院论文格式相关要求(详见部网“研究生教育”栏目下“学位工作”一栏中“论文格式”)印制装订,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重印。
2、论文印刷册数:总印数=答辩用论文数(硕士生6份,博士生11份,交所学秘处)+研究生部留存论文数5份(交学位办)+研究所留存论文数(由各所自行确定,交所学秘处)+本人留存论文数。
3、所有毕业研究生须在4月30日前将学位论文打印稿5份上交学位办。
研究生部 学位办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