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
为做好2011年我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和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标准为: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果或应用前景;材料翔实,分析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评选范围
(一)参评论文的时限要求:2011年我院毕业的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材料如下:
1.纸质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一本。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份(附件1)、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一份(附件2)、作者简况表一份(附件3)。
(3).单独提供一套推荐表(即附件1)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的专著封面复印件。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二)硕士学位论文的申报材料如下:
1.学位论文一本;
2.推荐表(附件4)一份、作者简况表(附件5)一份。
2.电子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四、评选程序
各所根据评选要求对本单位评选范围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酝酿和推荐,推荐名额一般为博士1名,硕士1名,并将推荐材料于6月10日前上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建议学秘直接通知被推荐者,所有材料由本人直接上交研究生部学位办)。
附件:
附件5: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申报作者简况表.doc
研究生部学位办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