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申报年2011年中标研究生课题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8访问量:1140


各位课题中标申请人:


       2011年中标的研究生课题经费可于2012年9月份开始到研究生部培养办申报。根据研究生部2011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设立2011年研究生课题的通知》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课题管理规定》等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请申请人注意一下几点: 
      * 课题经费分两次下发,立项后下发50%经费,余下50%经费视课题结项成绩而定。中标人申领经费须提供相应发票或签收单等报销凭证。 
      * 提供的发票凭证等按以下比例分配: 
            1、图书资料费不低于30%; 
            2、差旅费、餐费、通讯费不高于40%, 
            3、 写作费、劳务费不超过30%。 
      * 考虑到跨年度预算的问题,此次课题的结项时间提前到2012年11月30日,课题成果形式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结项时须提供课题最终成果(一式三份),如有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学术成果也须一并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两份)。逾期不结项者的视作未完成课题,不再发放剩余课题经费。 
      * 结项成果由研究生部组织评审,结项成绩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优)、89-75分(良)、74-60分(中)、59分以下(差)。余下50%经费视课题结项成绩作如下分配:90分以上追加10%;89-75分下发余下50%;74-60分扣减10%;59分以下不再发放余下经费。
      以上内容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部408办公室张琰老师(电话:64871551,64862266-14012)。

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2-6-28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