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2-09-05访问量:2366

     上海社会科学院面向全国高校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现将2013年我院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5.由我院研究所(中心)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300×400像素,大小100K以内);
2.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六级成绩等;
4. 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第2至4项材料于复试时须携带原件并验证。
同时需打印和寄送以下材料:
1.  《上海社会科学院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doc
2.  《上海社会科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1.doc
      上述材料由申请人下载打印(统一用A4纸),按要求填妥后,于2012年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申请无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按要求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寄送有关申请材料。申请时间:2012年7月1日至9月29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2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同时请将上述申请表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sass.org.cn

2.研究所(中心)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2年10月中旬前组织复试。对通过复试并拟同意接收者,名单将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予以公布。
3.拟接收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2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3年6月中旬由研究生部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寄送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接收推免生的所(中心)和学科专业请参考《上海社会科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接收人数由研究生部及所(中心)视申请生源情况在2013年度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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