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2011-2012年度中标研究生课题结项经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8访问量:962



各位课题中标人: 
      2011-2012年中标的研究生课题结项评审结果已经揭晓,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相关经费可根据附件一中的相关金额,于即日起到研究生部培养办进行申报。 
      根据研究生部2011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设立2011年研究生课题的通知》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课题管理规定》等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请申请人注意一下几点: 
      1、结项成果由研究生部组织评审,结项成绩采取百分制,并结合此次课题结项评审的实际情况,经费发放标准作如下调整:80分以上(优)、76-80分(良+)、70-75分(良)、60-69分(中)、59分以下(差)。余下50%经费视课题结项成绩作如下分配:80分以上追加总额的10%;76-80分下发余下50%;70-75分扣减总额的10%;60-69分扣减总额的20%;59分以下不再发放余下经费。中标人申领经费须提供相应发票或签收单等报销凭证。 
      2、提供的发票凭证等按以下比例分配: 
         图书资料费不低于30%; 
         差旅费、餐费、通讯费不高于40%, 
         写作费、劳务费不超过30%。(凡涉及写作、劳务费用,须提供写作、劳务人的交通银行卡号,且每人劳务费若高于800元,产生的税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部408办公室张琰老师(电话:64871551,64862266-14082)。


附件一:2011-2012年度研究生课题结项经费申报表.doc



 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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