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我院在评定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在应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勤奋刻苦,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或奖励。
3、模范地执行《上海社会科学院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4、在院学习期间,必修课、选修课的考试、考查中有一门不及格或受到各类处分及通报批评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研究生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次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为10%。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程序
(1)个人在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时,做好毕业生自我鉴定;凡申请参加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对照评选条件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自我评定表(2013年)”(评优相关规范表格均可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学生工作”栏中下载)。
(2)各班班长召集本班同学开会,由本人陈述自我鉴定(自荐者同时陈述参选理由)。全班全体同学对自荐者进行民主评议,并按分配的名额进行投票,推荐出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3)班委会对评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填写班组推荐意见,将材料及投票情况报研究生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4)研究生部将各班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材料汇总后,召开研究生部主任办公会讨论,初审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推荐名单,将初审名单在研究生部内和网上公示5天,并同时征求各研究所和导师意见。
(5)研究生部汇总各方面意见,再次召开研究生部主任办公会议审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部主任签署,报院分管领导批准。
2、时间安排
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时间为3月下旬至5月初,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3月28日 召开2010级学生班长、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布置评选工作;
(2)3月29-4月5日 毕业生作自我鉴定;各班召集全体同学开会,民主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同时,从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中推荐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3)4月6日—12日 各班上报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班委撰写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班组鉴定,并将有关材料、会议记录及推荐选票一起上报研究生部;
(4)4月13-19日 研究生部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审核优秀毕业研究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5)4月20-4月27日 研究生部将优秀毕业研究生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同时征求有关研究所及导师意见;
(8)4月28日-5月3日 研究生部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最后审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主任签发报院部批准。
3、评选要求
(1)各班级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出席人数须占班级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得票数须超过班级人数的二分之一。如推荐三次,仍未达到规定票数,则不再推荐。
(2)评选工作中,各班级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做好会议记录,保存好推荐选票。
(3)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是为了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通过评选,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动力,形成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要防止出现为评而评、漠不关心、互不服气、甚至拉选票的现象。如发现违反评选工作有关规定的现象,研究生部将在调查核实情况后,取消有关人员的评选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
(4)各班级所在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班委做好这次评选工作,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研究生部党总支汇报。
四、奖励办法
1、对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希望全体研究生共同努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这次评选工作。
附件:优秀毕业生自我评定表.xls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