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生:
凡申请2014年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前提:缴清学费住宿费、已上交开题报告、修满相应学分),其学位论文须在2014年4月1日前经导师审阅、签字认可,完成最后定稿工作,并于4月2-4日期间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导师签字的《认可书》(见附件1),同时领取答辩材料,(二者不能缺一,否则不发放答辩材料、不受理学位申请)。
所有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务必于4月4日将相应的盲审材料和学位论文交学位办,逾期将不再受理其本学年的学位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论文电子版和认可书提交
1、2011级研究生:需先将论文电子版和导师签字的《认可书》统一提交至各班班长处,各班班长于4月3日统一交至学位办,并领取答辩材料,各位同学统一至班长处领取。
2、延期研究生:可直接于4月4日将论文电子版和导师签字的《认可书》提交至学位办,并领取答辩材料。
3、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如下:S-2011001-张三;B-2011150-李四(注:S指硕士;B指博士)。其中内分封面、摘要和正文三个word文档。(论文格式请务必按照我院论文格式要求排版,不合格一律退回。另论文要求为word2003版,如为高版本的请另存为03版)
二、盲审论文打印版和材料提交
1、2011级研究生:需先将盲审论文打印版和材料统一提交至各班班长处,各班班长于4月3日统一交至学位办。
2、延期研究生:可直接于4月4日将盲审论文打印版和材料提交至学位办。
另,1、凡学分不够者或学费未交者,请务必在4月1日之前与培养办和财务联系,处理好相关事宜,逾期不处理者,一律不受理盲审材料,不发放论文答辩材料,不受理学位申请。
2、所以学位申请的学生,请务必同时提交学术活动表和社会实践表。如有疑问,请咨询培养办。
附件1: 130399297680781250.doc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