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我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暨
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初选工作通知
各研究所:
为做好2014年我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和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标准为: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果或应用前景;材料翔实,分析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评选范围
参评论文的时限要求:2014年我院毕业的博士、硕士的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一本;
(2). 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一份、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申报作者简况表(附件2)一份。
(3).单独提供一套推荐表(即附件1)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的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
2.电子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
(3). 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申报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四、评选程序
各所根据评选要求对本所评选范围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酝酿和推荐,推荐名额一般为博士1名,硕士1名,并将推荐材料于6月10日前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建议学秘直接通知被推荐者,所有材料由本人直接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
1、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130456454973246016.doc
2、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申报作者简况表130456455056917891.doc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办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