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生院全体师生党员专题报告会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2015-01-30访问量:1144

      1月14日下午三点,研究生院全体师生党员专题报告会在社科院分部社科国际创新基地5楼多功能举行。本次报告会邀请到的主讲人是上海社联党组书记沈国明研究员,他的演讲主题为: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首先,沈老师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的起草情况。起草组于2014年1月成立,包括13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其中习近平任组长,19位相关部门领导人,2位地方领导人(赵正永和李强)以及几位专家学者。2月12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之后赴14省调研,形成了三册具体意见,共741页。会议前后共提出2000多条意见,共采纳500多条。常委会讨论4次,政治局2次。四中全会提出148条意见,改了42条。本次四中全会的最大创新点是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定》共7个部分,3大板块:第一板块导语和第一部分,是总论;第二板块为第二至第五部分,分别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第三板块为结束语,提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沈老师认为决议有以下四个鲜明特点:一是直面问题和矛盾;二是牢牢把握好依法治国、社会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法治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格局,法治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中国梦一定是法治梦;三是具有可操作性;四是三中、四中全会的决定是姊妹篇,有逻辑关系,是一辆车的两个轮子。四中全会决定包含以下四个层次的含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形成五大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起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外,沈老师还从严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等方面对四中全会进行了解读。最后,沈老师提出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这是第一次提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公正律师、调解、法学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工作者,这是听取意见后改的;对法治工作队伍提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多方面要求;从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

      沈老师对《决定》的解读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使得全体党员对报告的了解更加深刻。会议在与会党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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