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开展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抽检和我院自行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抽检工作,现将“双盲”评审论文编号公布如下。
一、 列入上海市抽检的学位申请者应准备如下材料:
1、《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见附件一,该表须申请者、导师签名、研究所盖章,一式三份,可以复印);
2、《上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表》二份。该材料由本院学位办统一填写。学位申请人员无需填写。
二、未列入上海市抽检(即我院自主盲审)的学位申请者应应准备如下材料:
1、《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见附件二,该表须申请者、导师签名、研究所盖章,一式三份,可以复印);
2、《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表》三份,见附件三。该表务必正反打印,并填好表中论文编号、专业名称、论文名称和攻读学位类型等相关内容。
三、交表时间:3月19日(周四)。2015届学位申请人员将表格交给各自班长,由班长统一交至学位办;其他学位申请人员由本人交至学位办。
四、其他
研究生院学位办在5月中旬将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结果反馈学位申请者所在研究所。在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结果未返回前,原则上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有关学位论文“双盲”评议方法、评议结果的处理按《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的规定》(见附件七)执行。
未公布双盲评审论文编号的学位申请者,请及时与学位办老师联系,以便尽早确认其编号。
特此通知!
附件一: 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doc;
附件二: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doc ;
附件三: 上海社会科学院双盲评议表.doc;
附件四: 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编号表.xls;
附加五: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编号表.xls;
附件六: 留学生学位论文编号表.xls;
附件七: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的规定.doc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