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
为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所须于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2013级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会,学生须完整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见附件1)各部分内容,并经评审组成员、导师、所领导签字后,由各所学秘统一将开题报告表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2、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学生,自动顺延一年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3、开题报告由学生本人、研究所、研究生院各留一份。
4、导师负有指导和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学位论文的责任,研究生院学位办也将依照开题报告计划进行管理和检查。
5、请各所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2013级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安排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以便我院安排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
附件: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doc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