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绝境下五人投票杀死一人的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15-05-27访问量:1296

《洞穴奇案》:绝境下五人投票杀死一人的法理分析

——我院研究生会华师分会第一期读书会活动顺利展开

 

       4月11日(周六)晚七点,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会华师分会“逸思读书会”第一期活动在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图书馆630室举行。读书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经所读书爱好者发起,自发组织、定期举办。本学期开始由研究生会学术部与世经所合作,共同举办,将读书会活动纳入研究生会组织管理。

      本次读书会由世经所2014级硕士生陈坤主持,刘锐锋、高泰和蒋益三人主讲,他们分别分享和讨论了美国法理学经典作品《洞穴奇案》。现场座无虚席,多位同学站立于研讨室过道和后排聆听主讲人的发言。讨论环节同学们进行了积极地互动,有敏锐的问题,也有精彩的辩论,在思想的交流碰撞中感受学术的魅力。

      晚上七点,主持人陈坤介绍了读书会的起源、宗旨和流程,引出本期主题:《洞穴奇案》——绝境下五人投票杀死一人的法学案例。

     主讲人刘锐锋介绍了该书作者彼得.萨伯,对本书案情进行回顾,并补充了案件细节,梳理了支持有罪和无罪判决的主要观点。刘锐锋同学对案件进行经济学分析,首先从成本收益角度考量了判决有罪与无罪的成本及收益;接着计算了功利主义和罗尔斯主义(社会福利由最低水平的人决定)下的社会福利,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说明无罪判决的福利要高于有罪判决。认为道德的矛盾一直存在,提出正义具有阶段性和功能性,而经济学的功能可能就是将正义尺度化。

     主讲人高泰首先介绍了社会学的思维方法,接着讨论了案件是否适用于紧急避难原则,是否可以选择就代表自愿;用抢劫说明,胁迫之下的选择不适用的道理。高泰和同学们分享了他的观点,即正义的历史性、阶级性的观点,以及法律是历史的、多元斗争结果观点。

     主讲人蒋益从三个层面阐述他的观点。第一,宏观层面,文本与主题:从文本的角度解读,联系柏拉图的哲学观及《对话录》,认为这部作品是对美国当时法治状况下的对正义问题的追问与思考。第二,隐喻:认为洞穴是对人们所处的根本的社会处境的隐喻,从哲学意义上讲,人类社会其实是非常脆弱的。认为审判的隐喻是用一种理性的状态对现状进行思辨与反思,在这本书中则是对现有政治社会的重新审视。第三,契约建构:认为自然状态与文明状态是不可逆的,该案不应适用自然状态。另外从本案中契约的建立过程看,契约没有体现平等的权利,认为在强力意志下构建的契约其实仍是一种恶的体现。

     在讨论环节主讲人和来自各个研究所的同学就人能否平等参与到法律制定中、人是否可以将生命交付于他人、契约文明是否可逆、法律应侧重于自由还是平等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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