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室使用情况,2015年5月完成本月教学任务的教师名单如下:
经济所:韩清、钟祥财、李正图、
姜国麟、雷新军
部门所:王虎、葛伟民
世经所:傅钧文
历史所:李志茗、陈磊、江文君
哲学所:计海庆、陈常燊、张志宏、汤铭钧
法学所:孙大伟、陈玲、尹琳、陈海峰
信息所:王兴全(赵付春)、李农、王操、沈跃萍
宗教所:刘元春
城人所:邓智团、孙常敏
国关所:姚勤华
中马所:陈祥勤
社会学所:苏萍、徐浙宁
再次重申: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课程表的安排进行教学,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停课、缺课、并课,或增减课时。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须事前由任课教师提出报告,经所在研究所分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