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48次会议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30访问量:3291

 2015年6月25日经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48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李龙等166人硕士学位;授予朱川红等5人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如对下述人员学位有疑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一周内向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办实名提出。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410室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200235);联系电话:(021)64871770;Email:  gxwb@sass.org.cn。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上海社会科学院授予学位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

授予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李龙、史海麟

授予中国哲学专业  李敏、袁依

授予外国哲学专业  刘天娇、王殿夏

授予伦理学专业  王成峰、付迎春

授予科学技术哲学专业  丁培娇、郭欣、林青松

授予宗教学专业  纪盛、梅耘洲、曹康

哲学硕士学位

授予政治经济学专业  葛寅、廖珵、姚金燕、朱文欣、袁雨辰、

左琴琴

授予经济思想史专业  王旭、金凯

授予西方经济学专业  陈龙、张婷、张璇、白森娜、龚成一

授予世界经济专业  殷悦焓、刘潇雅、王訸、皮杰

授予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  李轩毓、韩晓露、王秉生、梁欢

授予国民经济学专业  何东伟、李欣、金涛

授予区域经济学专业 鲍一苇、孙安琪

授予财政学专业  崔伟斌、罗骏超

授予金融学专业  黄言、庄维强、李翔、全广莹、任慕华、朱骅、

邹涛泽、帅莉、范非凡

授予产业经济学专业   张鹏飞、余梦娜、李瑾、李洁、张馨元、

郭铠霆、刘文栋、汪舟、罗晓亭、董建萌、汪宏斌、吴信杰、徐睦、何勰、李永超、

刘鸿赫

授予统计学专业  陈楠

授予数量经济学专业  杜鹏鹏、李源

经济学硕士学位

授予法学理论专业  于琼

授予法律史专业   施伟

授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鑫园、许超

授予刑法学专业   杨静雯、王骁奕、张杰、朱戈亮、楼洁

授予民商法专业   侯美竹、张云云、陈妍、俞清悦、何承伟、

孙官军、董海山、谷嘉耘、周耘宜、王睿哲、

陈艳菁、苏建芳、程家斌、高文强、梁春程、

严正祯、许雯雯、王申、朱沁玥、黄蜃、胡玉玺、徐海宁、李睿飞

授予诉讼法学专业  赵挺

授予经济法学专业 黄琳璐、史晓芳

授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王一名、崔妍妍

授予国际法学专业   宋晨、李宜、俞娣、林卉、张佩、谈炎冰、

黄洁、郭海玲

法学硕士学位

授予政治学理论专业  王季峰、韩梅

授予中外政治制度专业   付典典、张敦伟

授予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张文馨、曾灿

授予国际政治专业  许莞璐

授予国际关系专业  张旭成、康乃馨

授予外交学专业  陈留俊、尹博

法学硕士学位

授予社会学专业   邵晓翀、侯漪、杨艳菊

授予人口学专业  陆雯、薛晓辰

法学硕士学位

授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  夏凡、肖敏

法学硕士学位

授予文艺学专业  王家铭、牛颖颖

授予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余一睿、张雯、王展

授予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  孙叶青、王铮、郭雅倩

文学硕士学位

授予新闻学专业  张小晴、胡秀萍、马衍、马丽川

文学硕士学位

授予考古学专业  沈路人

授予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蒋欣凯

授予中国史专业  龚浩、王继峰、李丹丹、刘明、程涛、钟煜星、

韩瑞华、曹欣贞(留学生)

历史学硕士学位

授予世界史专业  周晓霞、郑文韬、刘夏妮

历史学硕士学位

 

授予企业管理专业  瞿琳萍、吴晓月

授予旅游管理专业 李敏敏、刘学莉、都怡林(留学生)

管理学硕士学位

授予情报学专业   陶永恺、郭芸洁、卓心怡

管理学硕士学位

以下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授予政治经济学专业  郑玥、朱川红

授予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  崔丹、庄健敏、赵喆

经济学硕士学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主席   王 战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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