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关于开展第十一届(2015年度)“张仲礼学术奖”、 “张仲礼优秀研究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访问量:1200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科研事业深入、可持续发展,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不断成长,我院第十一届(2015年度)“张仲礼学术奖”、“张仲礼优秀研究生奖”评选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根据《张仲礼学术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规定,该项目每年评选“张仲礼学术奖”、“张仲礼优秀研究生奖”获得者各2名,候选人分别从我院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中青年研人员和在读研究生中产生。请各研究所、院属中心按规定推荐成果突出者1至2名参评“张仲礼学术奖”;研究生院负责推荐在读博士、硕士各2名参评“张仲礼优秀研究生奖”。

     按照相关规定,被推荐的候选人在近三年内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以上,方具备申报资格:

1、参选“张仲礼学术奖”者应在院45周岁以下人员年度科研考核中位居前五,参选“张仲礼优秀研究生奖”者应于在读研究生年度科研考核中位居前三;

2、参选“张仲礼学术奖”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过国家级哲社课题;

3、“张仲礼学术奖”候选人的个人成果或作为第一作者的集体成果获市哲社、邓论或决咨成果二等以上奖项;

4、在院外甲类核心学术期刊,或国外匿名评审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5、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获得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其他特殊学术成果或荣誉。

      各候选人需填写申请表和个人基本情况统计表,递交2份不同代表作、一式20份申请表,并准备5分钟的陈述。请各单位学秘于10月23日前将候选人完整材料送交学科科研处,过时未递交的部门,作为自动放弃推荐名额处理。

     另,《张仲礼学术奖励基金管理条例》请参见院内网中的科研处规章制度栏目。

附:表、申请表;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1.doc

 

        联系人:戚世伟

        电话:  53060606*2206分机

       

        研究生院上报截止日期10月19日,请各位研究生上报材料至1号楼413B侯伟东老师处,经研院审核删选后交至院科研处。

 

 

 

学科科研处

2015年10月12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