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2014、2015级档案进入我院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 推荐要求与时间安排
1、10月21日:召开班长和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布置评优工作。
2、10月24日—10月30日: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研究生填写评优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各班班长将本班申请的表格收集好以后去研究生院各部门(按申报表上要求各部门确认的信息)进行审核;然后由班委和党支部委员开会讨论,根据本班所给名额民主推荐优秀研究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下简称“两优人员”)候选人报给研究生院学工办。
推荐条件:
(1)本次评选的“两优人员”是在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评选时应参照研究生院关于《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暂行办法》中的推荐条件。
(2)凡在本学年中获得过由研究生院认定的院级及院级以上表彰的研究生,均为本学年优秀研究生的候选人(不占用本班级名额)。
3、11月1日前:各班上报“两优人员”候选人名单,撰写“两优人员”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在两优表格上填写),并将名单、材料(表格上要求的材料)、会议记录一起上报研究生院学工办。
4、11月1日—6日:研究生院讨论审核,并提出正式的“两优人员”候选人名单。
5、11月7日—11月14日:研究生院将“两优人员”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将名单征求相关研究所及导师意见。
6、11月15日— :研究生院汇总各方面意见,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研究生院院长签发报院部批准,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优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在研究生中推荐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是为了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通过推荐,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动力,形成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要防止出现为评而评、漠不关心、互不服气、写匿名信等不良情况。如出现违反推荐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将在调查核实后,取消有关人员的推荐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
2、各班级所在党支部要支持班委搞好这次推荐工作,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推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研究生院党委汇报。
四、名额分配
在我院《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下,研究生院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按各班的实际情况,对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名额按比例做了安排。具体名额已分配给各班。
希望全体研究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这次评选工作。
附件:评优表格.xls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