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5级博士生(含2014年未通过和未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
按照《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2015级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考试)将于11月26日举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资格考试)预审
1、请2015级博士生(含2014年未通过和未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手册·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考试)审核表》(见附件1),填写表格上“个人基本信息”及以下的“个人小结”、“课程成绩”、“科研成果”三方面相关信息。其中,课程成绩由2015级博士生班长至培养办领取并网上传给各位研究生。研究生院各部门审核、签字处暂不填写。
2、请博士生于11月13日(周一)前将填写完毕的《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手册·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考试)审核表》电子版交至班长处,再由班长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财务室、学工办、培养办等分别就博士研究生的学费缴纳情况、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态度及能力进行预审,符合资格者可以参加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考试)。
二、综合考核(资格考试)的内容、时间及地点
1、综合考核(资格考试)科目为三门基础课,均为闭卷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请大家留意。
2、综合考核(资格考试)时间定在11月26日(周六),经济类专业博士生上午9:00-11:00考高级微观经济学,下午12:30-14:30考高级宏观经济学,15:00-17:00考高级计量经济学,考场待定(考生名单见考场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博士生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下午12:30-14:30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史,15:00-17:00考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史,考场暂定为分部2号楼611教室。考场规则同期末考试。
三、成绩评定 1、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尽快给出,研究生院审核最终考试成绩后,公布合格人选。
2、考试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考试不合格者,一年后方可重新参加考试,待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附件一、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培养手册之三·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考试)审核表》.doc
附件二、经济类专业考试大纲《高级微观经济学》考试大纲2016.doc
附件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考试大纲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史(20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