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院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3访问量:2791

各研究所、各博士生: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争创上海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奖励条例》,我院现开展2017年研究生优博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

 

一、培育范围

    2015级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博士研究生。

 

二、培育原则

    优博项目的遴选以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为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成绩及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2。

    (二)已按期开题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博士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在理论、材料、观点、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具有较重要的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积累,阶段性成果突出。

    博士研究生(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在乙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含录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

 

四、申报程序和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下载、填写《上海社会科学院全国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请导师签署好推荐意见,并附申请书中所列研究成果的复印件于开题报告前交各所学秘。

    (二)各所进行2015级博士开题的同时,对本所申请者进行评审推荐,推荐通过者,请研究所签署推荐意见,每所1-2个名额,并由学生本人于1月9日前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予以公示,并确立立项候选名单。

    (三)候选立项者须科学地实施论文写作计划,研究生院将于立项一年后组织论文进展报告会,并组织院内外有关专家评审,进行中期评估,评估通过者予以正式立项,并按规定下拨培育经费。学位论文答辩前撰写结题报告,交研究生院存档。

 

五、资助金额

    凡正式立项的优秀学位论文培养项目,资助金额为博士导师组5000元,其中导师组组长不低于50%;博士生每人10000元。经费分三次划拨,首期下拨30%;中期检查通过者,下拨30%,未通过者,撤项,不再予以经费资助;余下40%视论文检查情况而定,盲审成绩和答辩成绩为优秀,则发放;否则,余下的40%部分不发放。

 

 

    附件: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131269532866177812.doc

 

 

    联系人:宋扬

    电  话:64871770

    E-mail:gxwb@sass.org.cn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年12月23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