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学位申请者填写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相关表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7访问量:4462

      为了更好的开展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抽检和我院自行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工作,现将“双盲”评审论文编号公布,请学位申请者填写相关表格。

 

一、 列入上海市抽检的学位申请者应准备如下材料:

1、《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见附件1,该表须申请者、导师签名,研究所盖章。提交两份,可以复印);

2、《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表》(见附件2,硕士生一份,博士生两份,该表务必正反打印),并填好表中论文编号(硕士生见附件3,博士生见附件4)、专业名称(请准确填写二级学科名称)、论文名称和攻读学位类型。

3、《上海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表》。该材料由本院学位办统一填写打印。学位申请人员无需填写。

 

二、未列入上海市抽检(即我院自主盲审)的学位申请者应准备如下材料: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表》(见附件2,硕士生两份,博士生三份,该表务必正反打印),并填好表中论文编号(硕士生见附件3,博士生见附件4,同等学力硕士生见附件5)、专业名称(请准确填写二级学科名称)、论文名称和攻读学位类型。

 

三、交表截止时间:

      331日(周五)。2014级学位申请人员将表格交给各自班长,由班长统一交至学位办;其他学位申请人员由本人交至学位办。

 

四、其他

      研究生院学位办将在5月中下旬将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结果反馈至学位申请者所在研究所。在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结果未返回前,原则上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有关学位论文“双盲”评议方法、评议结果的处理按《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的规定》执行。   

      未公布双盲评审论文编号的学位申请者,请及时与学位办老师联系(宋老师:64871770),以便尽早确认编号。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131350529564480390.doc

附件2: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表131350530371130781.doc

附件3:硕士学位申请者双盲论文编号131350531176941328.xls

附件4:博士学位申请者双盲论文编号131350531563796797.xls

附件5:同等学力学位申请者双盲论文编号131350532020828047.xls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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