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中午,研究生院党委召开2016、2017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班长会议。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侯伟东、党委委员邱华婷、学工办刘真及2016、2017级硕士和博士党支部书记、班长共20多人参加。会议就2017-2018学年评奖评优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初步部署。会议由刘真老师主持。本次会议对本学年的评优工作进行了布置:
一是扎实推进评优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上海社会科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学期将开展2017-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干部的评选工作。评优工作由各班班委负责,针对全日制同学开展,采取“个人提交材料、班长组织班委推荐、研究生院审核”的流程顺次进行。党支部书记在流程过程中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二是贯彻落实评奖工作。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评定暂行办法》,开展2017-2018学年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评优工作针对全日制同学开展,有意参评的同学向班委提交相关材料(自荐表+证明材料),由班长向研究生院进行申报,相关规定按《办法》执行。
同时,会议强调了评奖评优工作的一些具体细节:自荐表和证明材料按研究生网站发布“样表”填写;科研成果要求见刊;课题研究要求已结项,结项证书中须包含本人姓名,没有名字需要向课题负责人索取相关证明;科研成果需要提供著作或刊物的封面、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正文的第一页复印件;课题成果需要提供结项书复印件或证明。此外,个人申报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的截止日期为10月24日,申报学业奖学金的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最后,侯伟东副书记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第一,在研究生中推荐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是为了鼓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旨在使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有榜样、有动力,形成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要防止出现为评而评、漠不关心、互不服气、写匿名信等不良情况。如出现违反推荐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生院将在调查核实后,取消有关人员的推荐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第二,各班所在党支部要支持班委搞好这次推荐工作,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推荐评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研究生院党委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