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关于2019年博士学位申请人申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7访问量:2978

各位博士学位申请人:

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2015年6月修订版)第八条关于授予博士学位要求3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教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应该以上海社会科学院为第一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以下科研成果之一:

(1)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以论文发表年度期刊入选为准);

(2)在我院《院外甲级A类核心期刊目录》和《院外甲级核心期刊目录》所列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3)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独立撰写、被采用至少1篇专报或排名第二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至少1项(以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结项证书为准)。”的规定。

请各位博士学位申请人即日起将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材料申报到研究生部培养办。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

材料提交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所申报的成果必须为在我校就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硕博连读生从硕士阶段算起。(2019年发表时间截止到6月刊)

二、申报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专报原件一份、复印件电子版一份(仅需发表当期期刊封面、目录以及相关论文页);如果是课题,需提交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记录和结项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人必须为单独或第一作者,上海社会科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课题需要排名第二以上并已结项。所有需提交的复印件请转换成PDF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和论文发表情况申报表一同提交。

三、附件一中的论文发表情况申报表,须填写后与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一并以邮件形式在在6月7日前发送到gschool@sass.org.cn的邮箱里,申报表中的数字统计以印刷字数为计。(邮件主题请标明“学号+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申报”字样)

四、所有提交的材料,研究生院会进行审核。逾期不交和审核不通过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今年将不受理其博士学位的申请。

原件材料提交地址: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院,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8室,联系电话:64862266*14082,64871551。

以上内容特此通知,请各申请人认真对待并相互转告。

 

附件:发表申报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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