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与台湾清华大学学生交流活动协议内容,现从在校2018、2019级全日制硕、博士学生中,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2020年度春季赴台湾清华大学进行交换学习计划(为期一学期)。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及各相关研究所认真、稳妥地做好此次选拔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报名参加交流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本校2018、2019级全日制(档案在校的)硕、博士生;
2. 涉及专业方向:经济类(一级学科)
3. 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记录;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并积极参与、配合院内各项活动,有杰出贡献的优先;
4. 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二、选拔程序
1. 按个人自愿报名、研究所(中心)审核推荐的原则,学生到所在研究所(中心)教务秘书处申请报名。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院参加学期交流项目申请表》;(到研院网站下载并填写)
- 如有英语能力证明的,请附本人两年内英语成绩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教务秘书审核)
- 个人撰述以及学习计划;(暨个人简介和申请参加该项目研究计划及实施方案)
- 导师的推荐意见书。
以上材料请各相关研究生所(中心)教务秘书统一收件审核。
2. 各研究所(中心)初审后确定推荐学生,并给出书面意见。
请各相关研究所(中心)教务秘书于2019年10月8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学生的申请书面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对外交流办张琰老师处(分部1号楼408室),逾期视为放弃。
3. 研究生院将根据研究所推荐意见和被推荐人的日常行为规范以及综合能力进行复审。并将于2019年10月11日前将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报送至台方,由台湾清华大学根据申请人的研究计划以及该校对应学科导师的意愿进行遴选。
4. 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会协助办理学生赴台湾的派遣手续。
三、费用:
根据双方协议,我校有2个名额享受在交纳本校学费后赴台湾各大学交流学习的学费、住宿费免除的待遇;其他额外入选学生,需要承担相关的学杂和住宿费用。除以上费用外的其它费用情况,如生活费、机票费用等,研究生院学校将根据当年筹集交流基金经费数额、学生交流规模以及交换学习后的成绩及成果,对交流生进行部分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和资助标准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交流学生需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申请资助时作为报销凭证。
以上内容,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