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学位申请人: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通知如下: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优化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工作流程,灵活开展学位授予工作,我院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核等工作主要依托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一、学位论文评阅方式
学位论文评阅工作采取管理信息系统内送审方式进行(说明:评阅书评价指标今年做了调整,与盲审的一致)。对申请硕士学位的,应聘请2位副研究员(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包含1位院外专家;申请博士学位的,应聘请5位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包含3位院外专家。
研究所秘书在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学位”模块中“论文评阅”处进行评阅专家管理及送审工作(具体操作可查看附件一操作手册第4页“论文评阅”部分),并于评阅结果返回后,在“评阅结果查看”处下载、打印论文评阅书(也可让学生自行打印,答辩前交至研究所),在打印的评阅书中的“评阅人签名”处请评阅专家线下补签以用于归档。
二、学位论文答辩
疫情防护期间,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答辩形式,各相关研究所要确保通风、做好防护等安全措施。根据我院关于疫情防护工作要求,如有毕业生不能返校,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可采取请答辩委员及督导老师至指定的答辩地点、学生通过远程答辩的方式进行。推荐使用腾讯会议、ZOOM、钉钉等带有文件实时共享的视频会议程序,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图片、音视频资料存档备查。
各研究所在进行论文答辩会前前五天,各研究所须张贴答辩公告,内容包括:答辩者(姓名、单位、专业)、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姓名、单位、职称、专业)、答辩时间及地点,也可采取由相关研究所秘书在本研究所网站进行公告的形式。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 3 位副高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含1 位院外专家、2 位硕士生导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 5 位正高组成,其中至少包含 2 位院外专家,3 位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院外专家担。
研究生院根据盲审结果判定允许答辩后,由研究所秘书在在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学位”模块中“答辩管理”处提交答辩安排、录入答辩结果、判定审核答辩结果(具体操作可查看附件一操作手册第7页“答辩管理”部分)。
三、学位申请材料
研究所秘书在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学位”模块中“申请管理”处的“申请材料下载”页面可下载填写好学位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答辩会会议记录等表格。
学位申请人在研究所提交答辩安排信息后,从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学位”模块中“文档下载”处下载学位申请所需的表格,填写补充相关内容并打印(注意表格的规整,签名处请用黑色水笔手写签名),于研究所规定时间前将相关纸质版表格按材料清单(见附件二)顺序整理好后放入牛皮纸袋(牛皮纸袋可以以研究所为单位派一位学生来研究生院学位办410办公室领取)中提交至研究所。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
各研究所须于6月10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将相关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至学位办(答辩截止时间和分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由各研究所自行确定)。我院将视情况于6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就业造成的影响。
五、其它
请导师继续加强与学生的沟通,针对盲审专家反馈意见积极通过线上指导等方式督促学生修改学位论文,研究所应重点审议盲审反馈意见为“建议作较大修改后再进行论文答辩”的学生论文。
请各研究所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既要注重疫情防控,也要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及时掌握学生面临的实际困难,与研究生院共同努力解决,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取得学位。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