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7访问量:347

上海市农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农业学校是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事业单位,学校主要承担培养符合本市“三农”发展方向的中等职业技能人才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及职数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社会在职人员和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对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1年限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上限35周岁(指198511日之后出生)。

6.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520日。

7.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拟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网上下载并签名)、个人简历、上海市居住证及一年以上有效期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请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zp.shafc.edu.cn)。报名时间:202056-2020520日(以到达邮戳或签收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考核、面试

考核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以提问形式为主。可以采取笔试、试讲、结构化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面试结果上报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4. 政审与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与体检。

5. 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人事处

电话咨询:021-67722896

联系邮箱:rsc@shafc.edu.cn

上海市农业学校

00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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