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期博士生沙龙:法律与校园生活——以审判实践为例

发布时间:2020-08-12访问量:492

2019129日,由我院博士讲师团、学生会学术部、20184班团支部联合主办的第二十期博士沙龙在分部二号楼415成功举行。本着服务师生、普及法律常识的原则,此次博士沙龙邀请到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法官、2019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博士研究生袁奇钧作为主讲人,通过分析典型实证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使同学们收获颇丰。2019级学生贾东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

袁奇钧首先由一个案例“某老人不满意法官的判决结果,每天在法官门口裸体出现,应如何解决”引出了法律审判中“术”的重要概念。随后主讲人带领同学们先大致浏览了准备好的全部案例,由同学们自由挑选感兴趣的案例分别进行讲解,在讲解过程中穿插着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进行互动交流。由于时间有限,根据同学们的要求,案例共选取了《横穿高速公路是否撞死白撞》、《同学聚餐须谨慎》、《追求异性模仿偶像片“壁咚”会产生什么后果》、《“性交猝死”也能认定工伤》、《一碗免费汤引发的血案》、《论文抄袭引发的三角案》、《和同学踢球被撞断骨头是否活该》、《“约炮”约出的强奸罪》、《垃圾要分类、“捡尸”需谨慎》等十余件,内容囊括了民事案例、刑事案例和特别案例,种类丰富经典,讲解幽默易懂。

 

主讲结束之后,同学们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的疑问,诸如“法律上怎样看待师生之间的体罚行为”、“在公共场所提示‘小心地滑’与在自习室贴张纸上面写‘小心猝死’,如果真的有人滑倒死亡或者自习猝死,在审判的过程中会有差异吗”等问题,主讲人分别进行了细致专业的解答:“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师生实际上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权利主体,平等民事权利的主体之间进行身体上的伤害肯定是与法律冲突的”、“理解一个词‘前摄行为’,公共场所的提示是因为拖地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了地滑可能会发生危险,而自习却不存在这种情况。不然的话,以后大家入学,都要签‘生死合同’了”。同学们纷纷表示认同,在欢笑与专注中收获了法律专业知识。

最后,工作人员赠予现场参与互动的同学每人一本书作为小礼物。仍有不少同学主动上前询问主讲人问题,由于时间限制只得匆匆结束,意犹未尽。会后,主讲人和组织者、互动同学合影留念,此次博士沙龙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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