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下学期医药费报销的通知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0-10-12访问量:360

各位研究生

关于疫情期间我院医药费报销的相关事宜,经与市医保相关部门、院部财务处沟通,自201910月以后发生的医药费,符合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医疗管理相关要求的,在上海就诊和外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的,可凭相关医药费原始单据向研究生院申请报销。

报销受理时间:为避免学生聚集和跑动次数,学生可在20201015日以后的每周三将整理好的(201910-202011月间产生的医药费)医药费单据至学工办413B报销。

医药费报销流程:请在医药费报销时间将整理好的医药费报销单据放入413B门口的“医药费报销”盒子内(注意:请在医疗费报销单上填写报销人的学号、工商银行卡号、疾病诊断以及报销人姓名四项,并在报销单右上角标注医药费单据张数和联系方式,其他内容不用填写,填好后将报销单和医药费单据夹在一起,再放入413B门口的“医药费报销”盒子内,学工办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电话通知到学生本人。)报销金额会发放至报销人的工商银行卡中,请自己注意查询,学校不另做通知。

注意:

1、报销人请自己留存医药费单据复印件。

2、每学年门急诊报销起付线300元,按比例报销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金额。报销比例定点医院(田林地段医院、转诊六院)为65%,其他转诊医院为50%

3、不予报销的疾病种类有:心理咨询费、体检费、核酸检测费、疫苗费、美容类、种牙、洗牙、补牙等费用。

                            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院学工办

                                2020101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