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社讲坛62期:民法典的历史地位与现实意义

发布时间:2020-12-05访问量:508

20201122日,第62期尚社讲坛“民法典的历史地位与现实意义”主题讲座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分部2号楼415教室顺利开展,本次活动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韩强担任主讲嘉宾,并由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侯伟东主持。韩强教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人事处处长,企业合规与监察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子项目“现代私法的变革”等各级各类研究课题10余项。

韩强教授以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大法治成果为切入点,从“以人民为中心奠定价值立场”、“以规范权力和保护权利支撑全面依法治国”和“以鲜明的中国特色深刻诠释‘四个自信’”三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阐述,最后指出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在于“总结改革成果,凝聚发展共识”。

在回顾新中国与民法典相关的法制史时,韩强教授指出从建国到改革开放,新中国极度缺乏立法经验,改革开放初,立法的速度赶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但社会发展亦亟需民法。在此情况下,彭真和习仲勋提出“需要什么制定什么、成熟一个制定一个、法条宜粗不宜细”的民法立法指导方针。《民法通则》在此方针指导下形成。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决定编撰《民法典》,这使得编撰《民法典》成为决策部署和顶层设计。韩强教授强调《民法典》的制定和出台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这意味着我们彻底摆脱了“无法可依”的时代,告别了法制不健全的时代。对于《民法典》现实意义的理解,韩强教授从四个维度进行了论述:一是《民法典》从根本上是“人”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二是《民法典》以规范权力和保护权利支撑全面依法治国;三是《民法典》以鲜明的中国特色深刻诠释“四个自信”;四是《民法典》总结提炼了改革成果,体现时代特色、实践特色。

最后,韩强教授表示从法律进步的意义上看,《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凸显人权保护理念。同时,《民法典》成为了规范国家权力、保护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法律依据,也更加尊重传统习惯和尊重个人选择,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坚持与时俱进,如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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