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关于2023年学位申请者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访问量:3847

2023年学位申请者:

凡申请2023年学位的研究生,请于2023年6月5日前提交经导师审核确认的学位论文终稿,具体说明如下:

一、提交形式与要求

(一)印刷版(3本)

内容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1)前置部分:封面(不隐名)、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如有)。

2)主体部分:绪论(引言)、论文的主体论述部分、结论(结语)。

3)结尾部分:参考文献、附录(如有)、作者简历及在读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博士必须,硕士不作要求)、后记。

论文封面用硬树纹纸。其中,学术博士论文为深黄色封面、学术硕士论文为浅黄色封面、专业硕士论文为浅蓝色封面。

具体可参见附件1。

 

(二)PDF版电子稿

电子稿内容须和印刷稿内容完全一致(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页须有签名)。电子稿的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

 

二、提交方式

(一)各研究所联系人(可由各所骨干内协商确定)将印刷版论文收齐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分部2号楼911室),也可自行邮寄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2号楼911室 学位办 021-64871770)。

(二)PDF版电子稿论文统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上传,具体操作为:先登陆管理系统至“学位”模块的“提交学位论文”页面,在页面右侧点击“学位论文终稿上传”按钮(注:该按钮仅在教务秘书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并在系统内进行答辩结果判定后才会显示,如看不到该按钮,请联系教务秘书先在系统录入答辩成绩)。论文上传后,提醒导师审核论文终稿。

 

三、提交时间

系统内论文终稿提交截止时间:6月5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位论文终稿将用于后续国务院学位办、上海市学位办抽检以及提交中国知网等,请各位学位申请者务必根据答辩等过程中的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提交经导师最终审核同意后的论文终稿。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docx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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