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访问量:1872

各位2017级博士生及2017年未通过和未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  
    按照《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考试)将于11月24日(周六)举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资格考试)预审 
    1、请2017级博士生、2017年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博士生、2017年不符合但今年已符合资格考试的博士生,于11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在“培养”模块下点击“培养过程”,找到“中期考核”,然后填写“个人小结”并提交(“科研成果”如有,可在系统中“科研”模块中录入,并提交;若没有,可空。往年已填过的同学,请点击“修改"后重新提交)。
    2、研究生院财务室、学工办、培养办等分别就博士研究生的学费缴纳情况、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态度及能力进行预审,符合资格者(如:已修的课程学习必须全部通过等)可以参加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资格考试)。
    二、综合考核(资格考试)的内容、时间及地点 
    1、综合考核(资格考试)科目为三门基础课,均为闭卷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经济类为三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其余三门),请大家自行查看。往年通过部分科目的同学,今年只需参加未通过科目的考试。
    2、综合考核(资格考试)时间定在11月24日(周六),经济类专业博士生上午9:00-11:00考高级微观经济学,下午12:30-14:30考高级宏观经济学,15:00-17:00考高级计量经济学,考场待定(考场在615和621,具体请明天查看考场门口名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博士生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下午12:30-14:30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史,15:00-17:00考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史,考场待定(考场在623)。考场规则同期末考试。 
    三、成绩评定     1、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尽快给出,研究生院审核最终考试成绩后,公布合格人选。 
    2、考试全部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考试部分或全部不合格者,一年后方可重新参加考试,待全部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高宏考试大纲2018.doc
   高微考试大纲2018.pdf

    1高计考试大纲2018.doc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doc

    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史.doc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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